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瑞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桑维亮、王忠、李豫贵,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省法院院长茆荣华,省政府、省监委、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土地登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毕节市多元化解纠纷条例》《铜仁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条例》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任免案。
会议强调,本次常委会是今年最后一次常委会,时值岁末年初,要抓紧做好今年各项收官工作,安排谋划好明年工作。要做好省人代会筹备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工作安排,紧盯重要节点和重要环节,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工,注重协同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要深化“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要以活动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容,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凝聚全省各级人大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提前思考谋划明年工作任务,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切实制定好明年的“一要点五计划”。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敖子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