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徐麟作批示
10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作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长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郭瑞民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参加。
徐麟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新时代新征程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稳中求进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扎实细致做好立法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奋发有为、担当作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稳中求进推进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三旗,省人大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记者 敖子棋)